喷泉水景设计原则
喷泉水景设计原则 1.宜“活”,不宜“死”的原则。 动水例如喷泉,瀑布这些带给人们的感觉是十分动感的,可以活跃空间的气氛。静水则是水池类.比较没有生机。在景观中.多设置一些流动的水系如喷泉可以增添整个景观的活力,使得整体景观充满生机与激情。 2、宜“曲”不宜“直“的原则。 自然的河流水系通常都是蜿蜒曲折的.而现在的景观当中多是人造的水景.尽量不要规划的太有规则性,可以自然一点.这样使得景观更有生气。 3、自然为本。 许多设计师在设计水景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将原来的水系毁掉或者改道来从新挖掘出新的水系。在设计水景的同时应当要考虑到设计完成以后水景会不会出现循环过滤不便以及如果改变设计水系能不能通畅的问题。水景设计不是单一的做个景观摆放在那里,而是要考虑到后期会带来的一系列维护问题。 4,提倡生态水景的建设。 水景设计不能仅仅满足“观看”的需要,必须思考因水的存在而产生的各种生态系统问题。生态水景观设计以水为景观环境设计的载体为主题,对环境进行系统的物理功能,生态意义与精神价值的活动,使环境更适合人的生存与社会活动需要。 [编辑:喷泉公司] [返回顶部] |